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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3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

来源:互联网整理 发布日期:2024/4/26 10:15:45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3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申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关于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3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4〕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3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位于晋北煤炭基地轩岗矿区内,工业场地位于宁武县县城东北方向凤凰镇石碣庄旺村一带,行政区划属宁武县凤凰镇。2021年9月,省能源局以《关于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能源煤技发〔2021〕413号)对该矿生产能力进行了批复,生产能力由150万t/a核增到300万t/a。

项目井田面积6.8455km2,开采2#、3#和5#煤层,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2#、3#煤层采用走向长壁式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的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5#煤层采用走向长壁式综合机械化放顶煤一次采全高的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利用现有场地、井筒及地面环保设施、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等,新增矸石破碎和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容积为4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502采区机轨巷、502采区回风巷等。项目总投资为30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3万元。项目属低瓦斯矿井。

2023年12月4日,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23〕131号文出具了山西晋北煤炭基地轩岗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矿区总体规划环评中明确庄旺煤业生产规模300万t/a,井田面积未变化,该项目符合轩岗矿区规划环评的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保供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482号),该项目属于国家保供煤矿项目。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49号)、省能源局《关于我省煤矿产能核增项目有关情况的复函》、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晋环研〔2024〕24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强化生态恢复措施。根据沉陷区分布、沉陷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合理采取裂缝填充、夯实土地、撒播草种、补植树木等恢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措施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

矿井水处理站采用“射流曝气+幅流式混凝沉淀池+斜管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规模300m3/h,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动筛车间用水、井下洒水、黄泥灌浆;深度处理采用“机械过滤+活性炭过滤+保安过滤+RO反渗透+消毒”,处理规模100m3/h,处理后的矿井水全部回用于洗衣用水和洗浴用水;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兼氧+好氧+二沉+MBR生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场地及道路洒水、选煤厂补充水;工业场地现有一座容积为4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主要收集工业场地大运公路以南生产区初期雨水,本次新建一座容积为4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主要收集工业场地大运公路以北生产区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全厂所有废水不外排,并将现有矿井水外排口予以取缔。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承诺于2025年3月前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系统建成后所有矸石全部回填井下。过渡期依托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益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矸石制砖厂和老窑沟备用矸石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掺入原煤送配套洗煤厂。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油桶和废乳化液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新增矸石破碎系统,并配套建设“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浓度须控制在10mg/m3以下。3台燃气锅炉(2台6t/h燃气锅炉和1台8t/h燃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设备+20m高烟囱”,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动筛车间的筛分、破碎设备全封闭,配套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40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表1标准限值。转载点全封闭且配套喷雾洒水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项目须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贮存库、油脂库、机修车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将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并保证达到相应防渗性能。建立相应的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制定风险预警方案,及时发现污染并及时控制。

(六)严格落实敏感目标保护和避让措施。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对井田内村庄、大运公路、灵河高速、石湖河等地面建(构)筑物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

(七)落实“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完成洗车平台的改造、进风井场地边坡防护、取土场已取土区域的生态恢复等工作。按照承诺立即拆除现有危废贮存库并异地选址建设,一年内拆除迁建现有矸石仓,并在石湖河生态功能保护线内建设水源涵养林带,确保不对石湖河水质造成影响。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开展长期跟踪监测。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需要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将环评批复文件抄送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其它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仍按照晋环函〔2012〕1045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2017-0500-014)执行,待轩岗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须对照规划批复调整本项目相关环评要求。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30日